6、
看到白钰走后,邬灏嶙摸着自己的后颈皱起了眉。
那处皮肤凹凸不平,上面是直径足有两枚硬币并排那么宽的圆形伤疤,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淡化了许多,依旧能看出当初像是被什么野兽生生咬下一块肉。
白钰的动作算不上色情下流,牙齿咬着虎口一般指代标记行为,右手的动作是在模仿狗叫,嘲讽对方是只挨操的小母狗。
但问题在于,他确实曾经被“标记”过。
也不能叫标记,当时咬他腺体的那个叫做“边毅宸”的小疯子只有七岁,谁也没想到会那么疯狂,险些将他那块肉带着腺体一起咬下来。
高烧也是那时候的事情,之后他记忆混乱,只记得自己大概是想要让边毅宸做他的老婆,可能也做了别的事情,激怒了有精神问题的边毅宸,报复性的攻击了他。
所以咬腺体这个动作,对他来说嘲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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